本站讯 两家企业因工程款纠纷上了法庭,法院在核实工程总造价时,暴露出两家企业曾用假的施工合同骗取了银行5个亿的工程贷款。这两家企业就是大连宜华建设集团和北首光源科技(大连)股份有限公司,而为他们贷款的是建行大连青泥洼桥支行。 两家企业是如何签订...
本站讯 两家企业因工程款纠纷上了法庭,法院在核实工程总造价时,暴露出两家企业曾用假的施工合同骗取了银行5个亿的工程贷款。这两家企业就是“大连宜华建设集团”和“北首光源科技(大连)股份有限公司”,而为他们贷款的是建行大连青泥洼桥支行。
两家企业是如何签订虚假合同的?骗取的贷款又都去了哪里?建行内部人员是否也配合了他们?十几年过去了,这些贷款又都还上了多少?带着这些问题,记者展开调查采访。
预谋:3.2亿的工程造价变成4.66亿
故事得从14年前的2010年说起。
这一年,北首光源科技在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建了个产业基地,此项目的中标承建单位是当时在大连大名鼎鼎的大连宜华建设集团。双方先签订了一标段合同,合同价款为6017万元,建筑面积为181782平方米,不久又签订了二标段的合同,合同价款3935万元,建筑面积为119561平方米,最后,双方签订了一个补充协议,确定工程总价款为3.2亿元。
签订完这三个合同,也就是说,此工程只需3.2亿便可建成,但身为建设方甲方的北首光源科技手里并没有钱,准备拿准备建的工程做抵押去银行贷款。按理,这个3.2亿的工程,去银行贷款也只能贷其中的一部分,北首光源科技不能手里一分钱也没有吧?再说,拿未开工建设的工程做抵押,银行一般是不给贷款的,如果能给贷款,按银行政策,只能贷出1个亿甚至不到1个亿的贷款。但是,这两家企业有办法,不仅贷了出来,竟然贷出了5个亿,怎么做到的?
蹊跷:1.4亿不知去向
也许这个工程还未开工时两家企业就约定好了,或许是早就与银行有约定,是银行帮助出的主意,在两个标段工程协议签订完之后没几天,双方又私下里签订一个项目合同,合同金额为4.66亿元,这个合同,没有到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备案,更没有对外公开,而是只单单拿去银行作贷款使用。
这笔贷款是“封闭贷款”,是专款专用的,绝对不允许挪作他用,挪了,就是违法,就是骗贷或诈贷。具体操作方式为,北首光源科技在这家银行开个帐户,这个帐户也叫监督帐户,按工程进度,每次需要的工程款,都要施工单位大连宜华先开出发票,再由北首光源科技将发票拿到银行,核实无误后这个帐户便被打入相应的款项,然后由北首光源科技提出直接打给大连宜华。
两家企业在打工程款官司时,北首光源科技为法院提供了每次给大连宜华打款的帐目凭证,法院也核查出,该工程总造价为3.22亿元。截止到2014年6月6日,北首光源科技共打给大连宜华工程款为3.64亿元,但是,这些款项并没有全用在该工程上,大连宜华的帐目显示,在2010年7月6日,大连宜华将收到的工程款2180万元,打给了与此工程无关的北首科技下属的另一家公司。2010年8月3日,大连宜华又将1亿元贷款直接转给了北首光源科技,最终这个项目实得工程款仅为2.43个亿,可银行确确实实贷出了5个亿,还有近1.4个亿下落不明。
还有,法院的调查和判决中显示,大连宜华转给北首光源科技的1.2个亿后,北首公司为大连宜华开的不是发票而是收款收据,收据是下不了财务帐的,那么,大连宜华是用什么来冲抵帐目的呢?这个记者还不得而知。
结局:5个亿几乎血本无归
造价3.22亿的工程,承建方大连宜华实得 2.43个亿,这2.43个亿也没有全部用在这个工程上,于是,工程烂尾了,而到目前,本金只还给银行3万多元,银行的5个亿几乎是血本无归。
这样的事件,对建行大连青泥洼桥支行来讲,是致命的,也不能没有个说法,于是,传说有十几个人因此笔贷款受了处分,但也都是表面上的。而北首光源科技的老总早已跑路了,不见了踪影,据说是跑到国外去了,但是,这起骗贷的另一位主角大连宜华的老总,却一点事也没有。
在我国的刑法中,早已将这种骗贷行为打入洗钱犯罪。几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洗钱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这个解释中规定:“直接造成损失250万以上的”,便“按刑法第191条”入刑,5个亿,如果按刑法191条该判无期了,也难怪北首光源科技老总会跑路,而参与者并为其提供帐号的大连宜华又会轻到哪去呢?
记者关注着事态的发展。(记者梁湘)
原文来自今日头条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408499998179983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