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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绥化多名市民无法办房证 信访回复:住建局适用程序不当

2024-08-10 10:48   来源:未知       作者:大漠孤雁   

来源:指尖新闻 8月4日晚,黑龙江省绥化市市民于女士看到手机收到雨情预警通知时,又开始担心。当天下午,她又去了趟观澜府二期2单元8楼的房子,那是她给儿子购买的婚房,距离上次下雨过去5天,棚顶还在漏着水,装修又要延期到了,更闹心的是,房子买了快一...

来源:指尖新闻

8月4日晚,黑龙江省绥化市市民于女士看到手机收到雨情预警通知时,又开始担心。当天下午,她又去了趟观澜府二期2单元8楼的房子,那是她给儿子购买的婚房,距离上次下雨过去5天,棚顶还在漏着水,装修又要延期到了,更闹心的是,房子买了快一年,始终无法办下来产权证,而这个小区里购房的近600名业主也都面临同样的窘境。

多位业主投诉到相关部门,当地信访部门对其中的投诉者回复:“绥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处理意见无明确结论,适用程序不当。”

指尖新闻多次联系负责此事的绥化市住建局副局长郑学锦,但始终未有正面回应。

住户们维权多日无果

于女士是2023年10月购买观澜府二期的顶账房,价格和地段是打动于女士的主要因素,但没想到,一心想给孩子装修婚房的她,在今年的雨季里看到的是房子没完没了的漏水,“外面大雨,里面小雨”,在清水房的房间里,水桶成了必要的物品,于女士带指尖新闻记者来到房顶,于女士相邻的房顶正在做防水处理,工程已经接近完工,“哪有新买的房子要由自己重新做防水的?”于女士抱怨说:“除了漏水,更让人闹心的是买了快一年,竟然办不下产权证。”

于女士购买的顶楼正在漏水

虽然不能体会住在顶楼的于女士的烦心,但住在一楼的李先生也感慨:“攒了半辈子钱,结果给自己买来的是闹心。”

李先生比于女士更早购得房产,同时还买了一处地下车库,李先生带指尖新闻记者来到地下车库,映入眼帘的首先是车库门口还裸露着钢筋,车库内部到处是积水,“这哪是车库?这就是个水牢,”李先生说:“地下车库不能用,车停在外面也能对付,闹心的是买完快两年,产权证遥遥无期,去了绥化住建局十几次,总是让等,也没给准信。”

多名业主围过来称,之所以不能办理产权证是住建局的质监站未能验收,指尖新闻记者就此询问质检站站长王者新,王站长电话里称:“对这个事情不清楚。”多名业主称:“就是这种不负责的态度,去了绥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住建局)找副局长郑学锦好多次了,至今也没个结果,到信访局也去了好多次。”业主们还向记者展示其多个维权群对此事的关注。

除了业主们焦灼等待,建设商魏女士闻讯也到了观澜府小区里,她对记者表示:“这原本是一处烂尾楼,政府把烂尾楼交给了本地开发商李慧英,原本应该按照进度给付总价值2.7亿的工程款,实际上没有按照进度给付,而是全给了,李慧英就挪用了一部分资金去开发附近的一个新楼盘,导致工程款不能按时结算,从而影响了质量,可谓是一环套一环。”

接盘开发商称:未挪用已亏损

8月4日下午,开发商李慧英介绍:“这原本是一处在2021年烂尾的楼盘,2022年政府交给我的时候,只是一片框架,其实质量没什么问题,可能是当年烂尾没有供暖有的地方有点冻坏了,不能办房产证是历史遗留问题,烂尾后原来的公章都让住建局封存了,另外还欠着一些税,房产证的办理还需要一定时间。

住建局是按照施工进度拨款的,我现在已经花了2.9亿,住建局给了2.7亿,现在我这还亏损着2000万。”

对于和建筑商魏女士之间的合作,李慧英解释:“我确实在他们已经做好的结算单上签了名,但这个签名是对他们给我干活的确认,不是确认结算单上的费用,这个费用的事情还需要第三方来确认。”

在建的新楼盘被指有违规之处

令人关注的事情是,李慧英与当地城投集团新开发了一处在建楼盘,售楼员告诉指尖新闻记者:“明年10月份就可以交房,交钱两年内应该能办产权证。”售楼处里并未见到预售许可证等相关文件,售楼员解释“这还是期房。”

指尖新闻记者从当地劳动部门获悉,此新开发楼盘农民工保证金尚未缴纳,按照相关规定,不能开工,而且此楼盘开发竞选方案里也特别规定“开发企业及其项目无信访记录,三年内未发生拖欠工程款或者农民工工资而引起的群体性事件。”

指尖新闻记者随即联系绥化市住建局局长徐涛,未获正面回应。

信访部门认为住建局适用程序不当

事实上,指尖新闻从权威渠道获得的证据显示:绥化住建局确实已经给付了李慧英至少价值2.7亿的工程款。

住建局副局长郑学锦却在8月8日回复媒体表示:“全部按照工作进度拨款,目前暂未全部拨付,对于工程欠款一事,正在增加工作人员加快结算进度。”

观澜府地下车库一角

对于是否将观澜府建设资金挪用于新开发的楼盘,其回复称:只负责观澜府资金资产按照程序拨付给施工单位。对此,魏女士认为是“避重就虚”。

而当地信访部门4月17日曾经给过魏女士答复:绥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处理意见无明确结论,适用程序不当,现已退回绥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新办理,请与其联系即可。

8月9日,记者又联系负责处理此事的绥化市住建局副局长郑学锦,对于2.7亿到底有无一次性给付?为什么开发规定对开发企业毫无约束?未缴纳农民工保证金的项目为何能开工?郑学锦没有回复,就如同业主们办理产权证的诉求一样,没有任何进展。

指尖新闻 高级记者 刘强

原文来自搜狐:https://www.sohu.com/a/799756021_79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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