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神木:法官张扬与张氏兄弟涉嫌高利贷罪郑雄法官违法保全 关于神木法院法官张扬与张恩则、张厚则涉嫌高利贷罪和执行庭法官郑雄违法保全的实名举报信 举报人:徐光荣,身份证号:612722198502162770 (电话号码:15174444444)。 举报人:高花,身份证号:61...
陕西神木:法官张扬与张氏兄弟涉嫌高利贷罪郑雄法官违法保全
——关于神木法院法官张扬与张恩则、张厚则涉嫌高利贷罪和执行庭法官郑雄违法保全的实名举报信
举报人:徐光荣,身份证号:612722198502162770 (电话号码:15174444444)。
举报人:高花,身份证号:612722196308020024 (电话号码: 13649129935)。
被举报人:张厚则(身份证号:612722196404136713电话号码:19929159097);张恩则(身份证号:612722196009106717电话号码:13488022588);张扬,曾任神木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四庭庭长(电话号码:13409179545)。以上三人是叔伯兄弟关系。
举报请求:依法追究张扬、张恩则和张厚则等放高利贷的刑事责任;依法追究神木法院执行庭郑雄法官违法保全涉嫌滥用职权罪的刑事责任。
事实与理由:
以神木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四庭庭长张扬为首的黑恶势力,以张恩则和张厚则为骨干成员的团伙,长期称霸神木,非法倒卖赵仓峁煤矿,偷税漏税,用非法集资的巨款,进行高利贷放款,谋取巨额利益,严重扰乱了神木市的经济社会秩序,巨额利息给贷款人造成难以承受的压力,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公职人员非法集资高息放贷
张扬身为神木市法院的公职人员,仗着其父亲张永清(原神木二中副校长)的人脉关系和积累的大量财富,躲在幕后为张恩则和张厚则做保护伞,放贷具体事务由张恩则和张厚则出面,在自己家里就开始了专业高息贷款业务,专门对外放款,收取高额利息。张氏兄弟三人,分工明确,实力雄厚、规模惊人,在神木民间借贷高峰期,张氏兄弟三人的放款规模甚至达到五六亿元人民币。
在2011年3月份,徐光荣向陈华强(电话号码:13399121999)借款1450万元整,到2012年8月份还款760万元整。后来,陈华强把自己的对徐光荣的债权690万元转给张恩则和张厚则兄弟,张氏三兄弟为了加计高额利息,强迫徐光荣打下一张连本带利1700万元的借条,此后,徐又陆续归还张恩则本金700万。
2018年,张恩则和张厚则兄弟向神木法院提起借贷合同之诉,因欠条过了诉讼时效,张恩则自行书写欠条一张:“今欠张恩则借款1700万”,其未经担保人张明、杨新华同意,私自代替两个担保人在欠条上签名。之后,张恩则拿着伪造的虚假证据,要求法院判决债务人徐光荣和担保人张明、杨新华连带归还高利贷本息1550万元(本金1000万+高额利息550万),法院竟然予以受理。此案由神木法院民二庭庭长折小军(电话号码:18966958118)主持调解。调解时,折小军当庭口头欺骗徐光荣,愿意为这个事情做担保,折小军告诉徐光荣:“我这么大的庭长,连你这么点事还担保不起?”在折小军的口头哄骗下,徐光荣才在调解书上签了字,答应分期付款。但没想到,不到一个月的时间,神木法院就开始了强制执行,折小军作为法院公职人员,前脚对被执行人徐光荣信誓旦旦的做担保,后脚又迅速的协助执行法官郑雄对案件执行,共执行了徐光荣高利贷本利1110多万元,截止目前欠款余额为440万元,但是郑雄法官却违法保全徐光荣、张明、杨新华近1个亿的资产。
在本案中,徐光荣总计借款1450万元,累计还款2550万元,却越还越多,还欠本金440万元整(证据见附件 )。但郑雄法官还不满意,告诉徐光荣:“你等着,加上利息还要执行你上千万!”。
张扬身为法官,却无视法律,利用职务便利,侵犯公民财产权和人身权,且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2010年,举报人高花做生意资金链断裂,四处求人借贷周转之际,其子的朋友张扬自称有资金,于是以高利贷的方式向张扬贷款六次共计2025万元,月利率为3%、4.5%(证据见附件 )。每次还款时,高花均按照张扬的要求,将款打入张扬提供的账号内。截止2012年2月24日,高花已偿还本金共计1615万元,分12次支付利息88.5万元。
上述事实有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商行、陕西信合等银行的进账单、客户回单、转账汇款回单、个人业务凭证、转账凭条、银行卡取款业务回单、存款凭单等证据证明。
综上,张扬曾是神木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法官,明知高利放贷是法律严格禁止的违法行为,为了获利,前仆后继的参与高利贷并为张氏兄弟做保护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十四)项:“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之规定,张扬窜通张恩则和张厚则以月利率3%、4.5%放贷,利率远远高于法律规定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涉嫌高利放贷罪,从事营利性活动,应当追究其三人的刑事责任。
在国家三令五申整治腐败的大环境下,神木法院的个别法官仍然继续有恃无恐、变本加厉的欺压民众,猖狂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逼得老百姓有理无处讲,有冤无处申,四处举债、甚至家破人亡。在此,我们强烈要求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和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领导们为我们主持公道,严惩黑恶势力及保护伞的违法乱纪行为。在此,我们特此请求:1、追究神木法院法官张扬、郑雄枉法裁决、滥用职权及充当保护伞的刑事责任;2、严查、严惩张厚则、张恩则涉黑涉恶及其高利放贷犯罪,使其受到法律的严惩,还我们老百姓一个生存的空间,还神木一个良好的经济和社会环境。
以上举报内容均有铁的证据,如有不实之处,举报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实名举报人:徐光荣,身份证号:612722198502162770 (电话号码:15174444444)
举报人:高花,身份证号:612722196308020024 (电话号码: 13649129935)
2023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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