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在吉林省德惠市,德惠市隽氏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隽氏公司)承担的2016年国家农村规模化沼气工程,中央预算投资生物质天然气试点项目,本是承载农村能源革命与乡村振兴希望的重点项目,却在长达七年的时间里,因国家专项资金两次遭司法冻结陷入绝...
本站讯 在吉林省德惠市,德惠市隽氏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隽氏公司)承担的2016年国家农村规模化沼气工程,中央预算投资生物质天然气试点项目,本是承载农村能源革命与乡村振兴希望的重点项目,却在长达七年的时间里,因国家专项资金两次遭司法冻结陷入绝境。更令人震惊的是,即便在省级法院纠错、媒体多次曝光的情况下,通化市中级法院仍拒不纠正错误执行行为,暴露出司法执行与国家专项政策间难以调和的矛盾。
项目从希望到危机:被冻结资金“杀死”的民生工程
据媒体报道:2016年,隽氏公司成功申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农业部联合推出的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按照规划,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生物质天然气600万立方米、有机肥15万吨的生产规模,不仅能为周边10万农户提供清洁燃气,还可消纳当地30万吨农业废弃物,构建“环保+新能源+现代农业”的循环经济模式。项目初期推进顺利,2018年初经国家审计署审计确认,工程进度已达95%以上,距离竣工验收仅一步之遥。
然而,2018年7月,吉林某法院突然裁定冻结德惠市农业环境保护与农村局能源站账户内350万元国家专项资金,这场冻结持续18个月。直至2020年,在吉林省高级法院介入协调下,长春市中级法院下达终审裁定,认定原冻结行为错误并建议企业申请国家赔偿。
司法纠错后的二次伤害:专项资金再遭冻结
当企业试图重启项目时,更大的危机却悄然降临。2021年3月,通化市中级法院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由,不仅拖走并低价拍卖了企业用专项资金采购的4辆铲车、3辆钩机和6台专用车辆等专用设备,原价值五百余万元,以97万元超低价格拍卖,并再次冻结德惠市农业农村局账户内563万元中央预算资金。据隽氏公司介绍,德惠市农业农村局曾向通化中院出具书面说明,明确指出“563万元系国家专项投资资金,用途特定,不得挪作他用”,但通化中院仍执意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国家指明用途的专项资金原则上不得冻结,除非存在特殊违法情形。在过往类似案件中,通化市环卫处也曾因账户冻结提出执行异议,最终法院裁定撤销冻结。但在隽氏公司案中,通化中院作出的(2020)吉05执162号、(2023)吉05执恢38号等执行裁定,完全无视专项资金的特殊属性和相关法律规定。
媒体曝光后的僵局:拒不纠错背后的公信力危机
今年5月份,多家媒体曾经以《吉林德惠:国家专项资金屡遭冻结导致项目进展艰难造成严重后果》为题,对此事件进行了广泛报道,引发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但令人失望的是,面对确凿的事实和法律依据,通化市中级法院却选择消极应对、拖延推诿。德惠市农业农村局第一时间向通化中院出具了专项资金说明,企业也多次提交执行异议申请书,但通化中院始终未给出合理解释,更未采取任何纠错行动。
隽氏公司称:这种拒不纠错的态度,给项目和企业带来毁灭性打击。国家投资的沼气工程全面停产,百余名农民工失业;企业利用1000万元专项资金收购的10万吨玉米秸秆、30万立方米有机肥原料因项目停滞被迫填埋,直接经济损失数千万元;6万平方米黑土地因项目中断5年无法耕种,土壤肥力严重下降;项目内2万立方米沼气厌氧发酵罐严重结壳,顶部出现裂缝,罐内沼气浓度超过爆炸极限,随时可能发生爆燃。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企业负责人隽洪兴也向吉林省信访局、政法委,以及吉林省委、国务院中央巡视组、最高法等部门提交求助信,但问题至今仍未得到解决。
有律师称: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司法公正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通化市中级法院在明知冻结行为违法、省级法院已纠错、媒体舆论高度关注的情况下,依然拒不改正错误,不仅严重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阻碍国家重点项目推进,更让司法公信力面临严峻考验。如何打破这一僵局,让国家专项资金发挥应有作用,让司法真正成为维护公平正义的坚实屏障,亟待相关部门给出答案。我们也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期待正义早日到来。(记者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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