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重点新闻门户网站
全国青年报官方网站
全国青年新闻工作者协会官方网站
本站讯 近日,河北唐山市民李宝仓实名举报唐山市丰南区法院承办法官张烨、庭长董玉新,反映其参与的一起合伙合同纠纷案件庭审全部结束后,法院迟迟未出具判决书,自己因迟迟拿不到案件执行款项,无力承担妻子重病治疗费用,妻子最终提前离世。 据判决书记载...
本站讯 近日,河北唐山市民李宝仓实名举报唐山市丰南区法院承办法官张烨、庭长董玉新,反映其参与的一起合伙合同纠纷案件庭审全部结束后,法院迟迟未出具判决书,自己因迟迟拿不到案件执行款项,无力承担妻子重病治疗费用,妻子最终提前离世。
据判决书记载,李宝仓与唐山市丰南区田桃儿商贸有限公司、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金英合伙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5)冀0207民初5845号,案件于2025年11月28日在唐山市丰南区法院立案受理。该案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张烨独任审理,先后历经三次开庭,全部庭审程序在2026年5月29日便已审理完毕。

这起纠纷源于一场校园食材供应合作。李宝仓与李金英协商合伙,借用唐山市丰南区田桃儿商贸有限公司的资质参与投标,向丰南区多所学校供应蔬菜等物资,项目回款打入该一人有限公司账户。双方后续因合伙成本核算、收益分配产生巨大分歧,李宝仓最初以买卖合同为由提起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各方确认实际法律关系为合伙合同纠纷。法院经审理核算,最终判决李金英向李宝仓支付合伙分配款466837.495元,唐山市丰南区田桃儿商贸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份民事判决书的出具时间为2026年9月14日,距离全部庭审结束已经过去近三个半月。
而在案件等待判决书的这段时间里,李宝仓的家庭遭遇重大变故。举报材料显示,自2026年4月起,李宝仓妻子确诊肾病综合征,病情危急,辗转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北京协和医院、北京地坛医院、唐山中心医院等多家医院抢救住院治疗。高额的医疗开支压在了李宝仓身上,他寄希望于该案判决书尽快下达,拿到合伙分配款项用于妻子治病。

“我多次跟承办法官说明家属病危的现实情况,把住院病历、筹款相关材料都提交给法院,就盼着判决能早点出来,拿钱救命。”李宝仓表示。为推动判决书出具,他多方渠道反映自身紧急诉求:2026年7月30日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说明家属重病急需资金救治的处境;2026年8月4日,亲自前往丰南区法院信访部门现场反映情况。
2026年8月31日,李宝仓到丰南区法院信访,庭长董玉新接待了他。据李宝仓讲述,当时董玉新作出承诺,会在2026年9月7日出具判决书。可约定时间到期后,李宝仓并未收到判决书。9月10日,他致电庭长办公室,工作人员告知其庭长外出开庭,承诺回电,此后却杳无音信。9月11日,李宝仓再次来到法院询问判决进展,由承办法官张烨及其助理接待。
遗憾的是,就在等待判决书期间,2026年8月7日,李宝仓的妻子经多轮抢救无效不幸离世,终究没能等到这份判决书,也没能等到案件款项用于治疗。直到9月14日,这份迟来的民事判决书才正式出具。
李宝仓在实名举报信中提出,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一审普通程序案件应当在立案起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延长也需要履行院长、上级法院报批手续。该案庭审早已完结,在当事人反复告知家属生命垂危、急需判决款项救命,且法院相关领导作出出具判决承诺的前提下,仍然拖延出具文书,属于无正当理由超审限办案。同时他还反映,部分工作人员接待时态度恶劣,对当事人的现实困境漠视,承诺事项没有落实。
李宝仓的举报请求包括,查处承办法官张烨超审限、拖延出具判决书的违纪行为,查处庭长董玉新承诺出具判决却未兑现、不回应当事人问询等问题,要求法院就案件审理期限问题给出书面说明,并依规追责。
在举报材料中,李宝仓附上了多组证据线索,包含案件立案、保全、开庭相关卷宗记录,妻子多份住院、死亡医学材料,向法院提交的筹款截图、沟通记录,12345投诉工单、信访接待登记、通话记录以及最终出具的判决书等材料。
截至目前,该实名举报尚未有官方调查结果对外公布。李宝仓表示,自己已经穷尽信访、热线、现场沟通等多种途径,希望相关监督部门能够调取卷宗与信访记录,核查案件全过程,给出公正的调查处理结果。
本报道内容来源于当事人提供的判决书及实名举报材料,相关说法仅为当事人单方陈述,涉事法院暂未作出公开回应,事件真相有待官方进一步调查核实。(一刀 肖扬)

原文来自腾讯:https://page.om.qq.com/page/OIr3AdUXhVGUVAC_Ru_K0q8g0
